民國112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2題
依職業訓練法規定,所稱主管機關,下列何者不正確?
題目
依職業訓練法規定,所稱主管機關,下列何者不正確?
- (1) 桃園市政府
- (2) 勞動部
- (3) 臺北市政府
- (4) 鄉鎮公所
官方答案
(4) 鄉鎮公所
解析
依《職業訓練法》規定,所稱主管機關之劃分採中央與直轄市、縣(市)政府分級負責之體系。中央主管機關為勞動部;直轄市主管機關為直轄市政府,如臺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等;縣(市)主管機關為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並非《職業訓練法》所定義的主管機關,其主要職掌多屬地方自治事務,並無職業訓練法上之主管機關地位。因此選項4不正確,為本題答案。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