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16題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在醫療中不能工作,而於醫療期間屆滿2 年仍未能痊 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失能給付標準者,雇主得…
題目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在醫療中不能工作,而於醫療期間屆滿2 年仍未能痊 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失能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幾 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
- (1) 40 個月
- (2) 30 個月
- (3) 10 個月
- (4) 20 個月
官方答案
(1) 40 個月
解析
依據勞動基準法對職業災害補償之相關規定,勞工因職業災害在醫療中不能工作,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醫院診斷並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失能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此一規定旨在釐清長期醫療未癒且未達失能給付程度情形下之補償與責任終結機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