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53題

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雇主有繼續聘僱外籍看護工之必要者,於其聘僱許可有 效期間屆滿前應於多少期限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期滿續聘許可?

題目

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雇主有繼續聘僱外籍看護工之必要者,於其聘僱許可有 效期間屆滿前應於多少期限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期滿續聘許可?

  1. (1) 1 年內
  2. (2) 2 個月至4 個月內
  3. (3) 4 個月至6 個月內
  4. (4) 3 個月至5 個月內

官方答案

(2) 2 個月至4 個月內

解析

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雇主有繼續聘僱外國人從事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規定工作(含外籍看護工)之必要者,應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限屆滿前2個月至4個月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期滿續聘許可。故本題為2個月至4個月內。選項3(4個月至6個月)、4(3個月至5個月)均非法定申請期間;選項1(1年內)過寬,不符許可銜接之作業時程要求。此規定係為利中央主管機關審核及銜接許可,避免聘僱空窗。答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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