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延期考區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57題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國人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內,因不可歸責於雇主之原因出國、死亡者,雇 主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遞補。遞補之聘僱許可期間,以補足原聘僱許可期間為限;…

題目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國人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內,因不可歸責於雇主之原因出國、死亡者,雇 主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遞補。遞補之聘僱許可期間,以補足原聘僱許可期間為限;原聘僱許可 所餘期間不足幾個月者,不予遞補?

  1. (1) 12 個月
  2. (2) 9 個月
  3. (3) 6 個月
  4. (4) 7 個月

官方答案

(3) 6 個月

解析

正確答案為3(6個月)。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國人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內,因不可歸責於雇主之事由(如出國、死亡)致須補充人力者,雇主得申請遞補,遞補期間以補足原許可期間為限;但原聘僱許可所餘期間不足6個月者不予遞補,以避免短期頻繁遞補造成管理困擾。12個月、9個月、7個月均非法定不予遞補之門檻,故選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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