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延期考區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68題

依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或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發現雇主、用人單位、領 取津貼或接受補助者,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已發給核發津貼或補助者,經撤銷或廢…

題目

依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或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發現雇主、用人單位、領 取津貼或接受補助者,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已發給核發津貼或補助者,經撤銷或廢止後,應追 還之?

  1. (1) 已備齊申請資料經核定者
  2. (2) 規避、妨礙或拒絕中央主管機關或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查核
  3. (3) 不實申領
  4. (4) 違反保護勞工法令,情節重大

官方答案

(2) 規避、妨礙或拒絕中央主管機關或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查核、(3) 不實申領、(4) 違反保護勞工法令,情節重大

解析

依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第 37 條第 1 項規定,雇主、用人單位、領取津貼或接受補助者有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不實申領、違反保護勞工法令情節重大等情形之一,經撤銷或廢止後應追還已發給之津貼或補助。選項 1「已備齊申請資料經核定者」屬正常核發流程,非追還事由。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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