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67題

依據中華民國職業分類典之分類原則,是按個人所從事的有酬工作,將其性質相近或相似者分別 歸類,並做有系統之排列;一般是按4 個條件,選擇其適用者做為分類之準則,包…

題目

依據中華民國職業分類典之分類原則,是按個人所從事的有酬工作,將其性質相近或相似者分別 歸類,並做有系統之排列;一般是按4 個條件,選擇其適用者做為分類之準則,包括下列哪3 者?

  1. (1) 生產之物品或提供勞務之種類
  2. (2) 工作環境、工作程序或使用之原料
  3. (3) 專業知識、技術及資歷
  4. (4) 非職務上所負之責任

官方答案

(1) 生產之物品或提供勞務之種類、(2) 工作環境、工作程序或使用之原料、(3) 專業知識、技術及資歷

解析

中華民國職業分類典的分類原則是按個人從事的有酬工作,將性質相近者歸類排列。分類準則採4個條件中適用者,包括:生產之物品或提供勞務之種類、工作環境/工作程序/使用之原料、專業知識技術及資歷;而「非職務上所負之責任」並非分類準則之一。因此正確選項為1、2、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