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術科

第3題

三、 乙君居住於新北市,平日搭捷運前往位於臺北市之 A 貿易公司上班,於發薪日檢 視其薪資明細,發現公司未依法將每月之全勤獎金及績效獎金納入加班費之計 算,經向…

題目

三、 乙君居住於新北市,平日搭捷運前往位於臺北市之 A 貿易公司上班,於發薪日檢 視其薪資明細,發現公司未依法將每月之全勤獎金及績效獎金納入加班費之計 算,經向公司人資部門反應無效後,向政府單位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請依勞資爭 議處理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5 條規定,所謂勞資爭議係指哪 2 種事項之勞資爭 議?(每種事項 2 分,共 4 分) (二) 乙君欲申請調解時,應向哪一個政府單位提出調解申請書?(2 分) (三) 承上,該政府單位受理調解之申請,應依申請人之請求,以指派調解人或 組成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乙君經評估,決定請求依勞資爭議調 解委員會調解之,該政府單位於收到乙君之申請書後,應於調解委員完成 選定或指定之日起幾日內,組成調解委員會並召開調解會議?(2 分)又調 解委員會應指派委員調查事實,除有特殊情形外,該委員應於受指派後幾 日內,將調查結果及解決方案提報調解委員會?(2 分)

參考解答

  • 權利事項、調整事項。
  • 臺北市政府。
  • 14日。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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