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50題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 條第1 項第9 款規定之家庭看護工作,且經專 業訓練或自力學習,而有特殊表現,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資格、條件者,…
題目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 條第1 項第9 款規定之家庭看護工作,且經專 業訓練或自力學習,而有特殊表現,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資格、條件者,其在我國境內工作 期間最長累計不得逾幾年?
- (1) 15 年
- (2) 13 年
- (3) 12 年
- (4) 14 年
官方答案
(4) 14 年
解析
依就業服務法第52條規定,外國人從事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在我國境內工作期間累計不得逾12年;但第9款家庭看護工作之外國人,經專業訓練或自力學習而有特殊表現,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資格、條件者,累計工作期間最長不得逾14年。本題甲君屬家庭看護工且符合特殊表現資格,故上限為14年,而非15年、13年或12年。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