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6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8題

勞資爭議調整事項之仲裁,應如何開啟?

題目

勞資爭議調整事項之仲裁,應如何開啟?

  1. (1) 爭議當事人一方申請
  2. (2) 爭議當事人一方之親屬申請
  3. (3) 爭議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4. (4) 主管機關經當事人一方申請應即交付

官方答案

(3) 爭議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解析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關於「調整事項」爭議之規定,調整事項涉及勞動條件之創設或變更,性質上須勞資雙方合意,故仲裁之開啟應由爭議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交付仲裁,主管機關始組成仲裁委員會(選項3正確)。選項1、4所稱一方申請即交付,乃「權利事項」爭議之情形,不適用於調整事項;選項2由親屬申請更非法定開啟方式。故本題答案為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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