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6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42題
辦理仲介外國人至中華民國工作之營利就業服務機構,其最低實收資本總額應為新臺幣多少元?
題目
辦理仲介外國人至中華民國工作之營利就業服務機構,其最低實收資本總額應為新臺幣多少元?
- (1) 500 萬
- (2) 600 萬
- (3) 700 萬
- (4) 800 萬
官方答案
(1) 500 萬
解析
依就業服務法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營利就業服務機構若辦理仲介外國人至中華民國工作,或仲介本國人至國外工作,最低實收資本總額為新臺幣500萬元;僅辦理國內媒合者門檻較低。600萬、700萬、800萬元均非規定數額,故選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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