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題
企業經營者未依商品標示法等法令為商品標示時,經主管機關通知改正而逾期不改正者,應處以 多少的罰鍰? 1. 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2. 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 3. 四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 4. 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
答案:(1) 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民國96年 第3梯次 19500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歷屆試題與答案,共 80 題可線上瀏覽,適合查詢考古題、題庫與解答。
企業經營者未依商品標示法等法令為商品標示時,經主管機關通知改正而逾期不改正者,應處以 多少的罰鍰? 1. 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2. 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 3. 四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 4. 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
答案:(1) 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未經消費者要約而郵寄的商品,在寄送後多久,未經消費者表示承諾而仍不取回的商品,視為拋 棄? 1. 十五天 2. 一個月 3. 四十五天 4. 六十天。
答案:(2) 一個月
解析:依消費者保護法第20條規定,企業經營者未經消費者要約而郵寄或投遞商品,消費者不負保管義務;寄送後逾一個月,仍未經消費者表示承諾,且寄送人仍不取回商品者,視為拋棄。一個月通常按30日計算,故選「一個月」。十五天、四十五天與六十天均非條文所定的一個月期間。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研發之「工作氣質測驗」,其計分方法不包含下列何者? 1. 4 分 2. 3 分 3. 2 分 4. 1 分。
答案:(1) 4 分
解析:工作氣質測驗由勞委會職訓局研發,用以評估受測者在各項工作氣質上的相對強弱,作為職業適性與就業媒合的參考。其計分將反應轉換為0、1、2、3分等四個等級,分數越高代表該項氣質越明顯;計分級距中並沒有4分,因此「4分」不屬於其計分方法,其餘3分、2分、1分均可出現。
主管機關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召集勞雇雙方組成之協商委員會,其勞方代表,如無工會 組織且無勞資會議者,應如何產生? 1. 主管機關依職權逕予指定之 2. 主管機關報請管轄法院指定之 3. 除定期契約及未涉及大量解僱部門外之其他全體勞工推選之 4. 資深勞工互選之。
答案:(3) 除定期契約及未涉及大量解僱部門外之其他全體勞工推選之
解析: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主管機關應召集勞雇雙方組成協商委員會,就解僱計畫書內容進行協商。勞方代表的產生方式為:事業單位有工會者由工會推選;無工會而有勞資會議者,由勞資會議的勞方代表推選;若既無工會亦無勞資會議,則由事業單位內「除定期契約及未涉及大量解僱部門外之其他全體勞工」推選產生,故選 3。選項 1 由主管機關逕予指定、選項 2 報請管轄法院指定,均非法定程序;選項 4「資深勞工互選」亦無此法源,且可能排除多數勞工的參與權。
下列何者是屬於助人技巧模式中的行動計畫階段之目標? 1. 關係建立 2. 自我探索 3. 自我瞭解 4. 角色扮演。
答案:(4) 角色扮演
解析:助人技巧模式通常依序包含建立關係、自我探索、自我瞭解與行動計畫等階段。行動計畫階段的重點,是把前面的領悟轉化為具體行動,常透過角色扮演、行為演練與回家作業,讓當事人預演並練習新行為。關係建立、自我探索、自我瞭解分別屬於較前面的階段,並非行動計畫階段的主要目標。
下列那一項權利,並未規定於兩性工作平等法中? 1. 女性生理假 2. 女性育嬰假 3. 女性之配偶陪產假 4. 兩性平等教育訓練假。
答案:(4) 兩性平等教育訓練假
解析:性別工作平等法(原名兩性工作平等法)規定的權利包括: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受僱者任職滿一定期間,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得請陪產檢及陪產假。因此選項 1、2、3 均為法定權利。至於「兩性平等教育訓練假」,本法並無此種假別,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規範屬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範疇,故選 4。附帶說明,本法另定有產假、家庭照顧假及調整工作時間等規定。
外國法人為履行承攬、買賣、技術合作等契約之需要,須指派所聘僱外國人入國從事專門性及技 術性之契約範圍內工作,如該外國人停留期間在15 日以上90 日以下者,得於該外國人入國後 至遲幾日內,依規定申請許可? 1. 7 日 2. 15 日 3. 21 日 4. 30 日。
答案:(2) 15 日
「你從沒做過一件對的事」這種溝通模式的口語被稱為何種溝通模式? 1. 討好型 2. 電腦型 3. 一致型 4. 責備型。
答案:(4) 責備型
解析:「你從沒做過一件對的事」是以絕對化語句指控、批評對方,把問題與責任推給他人,屬於撒提爾溝通姿態中的責備型。討好型常以順從、道歉來討好他人;電腦型又稱超理智型,強調講道理、分析而忽略感受;一致型則能兼顧自己、他人與情境,表達真實感受。因此本句最符合責備型。
下列哪一項不是【勞動基準法】所規定的應放假之日: 1. 農曆元月十五日元宵節 2. 孔子誕辰紀念日 3. 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 4. 行憲紀念日。
答案:(1) 農曆元月十五日元宵節
解析: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以列舉方式規定應放假之日,元宵節屬民俗節慶,自始不在列舉範圍內,因此不是法定應放假之日。孔子誕辰紀念日、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行憲紀念日屬紀念日性質,曾依該細則列為應放假之日(部分後來因修法調整),故本題最明確不屬於應放假之日者為元宵節。
下列何者不是輔導者實施「專注」的方式? 1. 注視 2. 雙手下垂的姿勢 3. 上半身微向前傾 4. 重述受輔導者的重點內容。
答案:(2) 雙手下垂的姿勢
解析:專注的非語言行為包括:眼神接觸(注視)、上半身微向前傾、開放姿態、適當點頭等。雙手下垂屬自然放鬆姿勢,非專注的主動表現;重述屬語言技巧(澄清/總結),非非語言專注行為。
霍布森(H o p s o n )曾經倡導下述何者與生涯規劃相關的理論? 1. 生涯危機與生涯轉型理論 2. 鏡中之我 3. 何倫碼職業適性理論 4. 社會交換理論。
答案:(1) 生涯危機與生涯轉型理論
解析:霍布森(Hopson)與亞當斯(Adams)提出生涯轉型與生涯危機的模式,說明個人面對失業、轉業、退休等重大轉變時,可能經歷震驚、否認、憤怒、沮喪、接受與調適等心理歷程,故與生涯危機及生涯轉型理論相關。「鏡中之我」由顧里提出;「何倫碼」源自何倫(Holland)的職業興趣理論;社會交換理論則與霍曼斯、布勞等人有關。
有關就業服務人員必備之相關知識中,下列敘述何者較為不當的運用? 1. 尊重而不侵犯案主之權益 2. 應儘可能對案主做正確的判斷 3. 增加案主適應能力 4. 影響案主之選擇。
答案:(4) 影響案主之選擇
解析:就業服務人員提供服務時,應秉持案主中心與尊重自主之原則。選項1尊重案主權益、選項2適切判斷、選項3提升案主適應能力,均為專業人員應有之正向作為。選項4「影響案主之選擇」則不當:就業服務與職業輔導強調協助案主自我探索、自行決策,輔導者應保持價值中立,不得將自身價值觀或偏好加諸案主、替其做決定或左右其選擇,此即「案主自決」原則。故影響案主選擇為不當運用,答案為4。
當求職者專長經評估不適合當前就業市場需求時,可建議他向哪一類單位求助? 1. 張老師 2. 健康保險機構 3. 職業訓練機構 4. 生命線與補習班。
答案:(3) 職業訓練機構
解析:當求職者經評估其專長、技能不符合當前就業市場需求時,核心對策是協助其強化職能、習得市場所需技能,故應建議轉介至「職業訓練機構」接受職前或轉業訓練。選項1「張老師」為反賭博諮詢專線,選項4「生命線」為情緒支持與自殺防治專線,均針對特定心理或成癮議題;選項2健康保險機構處理醫療給付,與職能提升無關。故選項3最適切。
下列何者不是就業會談的主要目的? 1. 了解尋職者(案主)的工作經驗 2. 了解尋職者(案主)的工作態度 3. 了解尋職者(案主)的穿著打扮 4. 探詢尋職者(案主)的工作期望。
答案:(3) 了解尋職者(案主)的穿著打扮
解析:就業會談的主要目的,在蒐集與職涯及媒合相關的資料,包括尋職者的工作經驗、技能、工作態度、興趣、工作期望與就業限制,以協助擬定求職策略或推介就業。穿著打扮雖可能影響面試的第一印象,但屬於外表與禮儀建議,並非就業會談的核心目的,因此選「了解穿著打扮」。
下列何者是勞動力過剩會出現的現象? 1. 失業率上升 2. 工資率上升 3. 失業率下降 4. 缺工率上升。
答案:(1) 失業率上升
解析:勞動力過剩係指勞動供給大於勞動需求,市場上工作機會不足以容納求職者,直接現象為失業人數增加、失業率上升,故選項1正確。當勞動力過剩時,因求職競爭激烈,工資率傾向下降而非上升(選項2錯誤);失業率下降(選項3)與缺工率上升(選項4)均屬勞動力「不足」、即缺工之現象,與過剩相反。因此本題答案為1。
製造業重大投資非傳統產業者之雇主,其聘僱外籍製造工,每人每月應繳交就業安定費新臺幣多 少元? 1. 1 , 500 元 2. 1 , 900 元 3. 2 , 000 元 4. 2 , 400 元。
答案:(4) 2 , 400 元
一般而言馬斯洛(M a s l o w )的階層需求理論中強調最高一層的階層是屬於哪一個階層? 1. 自尊的需求 2. 生理的需求 3. 安全的需求 4. 自我實現。
答案:(4) 自我實現
解析:馬斯洛(Maslow)的傳統需求階層理論,由低而高依序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愛與歸屬需求、自尊需求,最高層則是自我實現。自我實現是指個人充分發揮潛能、實現理想與人生價值;自尊需求屬於第四層,生理與安全需求則位於較低層次,因此最高層為自我實現。
在我國境內之外籍人士,其聘僱外籍家庭幫傭,每人每月應繳交就業安定費新臺幣多少元? 1. 1 , 500 元 2. 2 , 000 元 3. 5 , 000 元 4. 10 , 000 元。
答案:(4) 10 , 000 元
事業單位對於勞工檢查機構檢查結果有異議時,應於通知送達後多少日內向檢查機構以書面提 出? 1. 三日 2. 五日 3. 七日 4. 十日。
答案:(4) 十日
解析:依勞動檢查法規定,事業單位對勞動檢查機構的檢查結果有異議時,應於通知送達後10日內,以書面向該檢查機構提出異議,使其有重新審查的機會。3日、5日、7日均短於法定的10日期間,若依該等期限辦理,可能因逾期而不符規定。事業單位應注意通知送達日期,並在10日內以書面提出。
雇主申請聘僱外籍製造工,應以合理勞動條件向工作場所所在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 記後次日起,應在國內新聞紙1 家刊登求才廣告至少幾日? 1. 1 日 2. 3 日 3. 5 日 4. 7 日。
答案:(2) 3 日
解析: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雇主申請聘僱外籍製造工前,應以合理勞動條件向工作場所所在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並自求才登記次日起3日內,在國內新聞紙1家刊登求才廣告至少3日,以招募本國勞工並證明國內無適當人選,之後才能檢附證明申請許可。刊登1日未達法定最低天數,5日、7日雖較長但非條文所定的最低要求,故選3日。
下列敘述何者是對的? 1. 百分位數不是以人數的百分比來表示 2. 假設原始分數在標準化樣本中最高其百分位數為0 3. 百分比分數是測驗所得的原始分數 4. 第50 百分位數相當於眾數。
答案:(3) 百分比分數是測驗所得的原始分數
依雇主僱用失業勞工獎助辦法規定,雇主領取僱用獎助,在同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服務之轄區, 同一年度以僱用領取多少人為限? 1. 30 人 2. 40 人 3. 50 人 4. 60 人。
答案:(3) 50 人
利用全國就業e 網的資料,我們可以明確計算出下列哪一項數據: 1. 失業率 2. 薪資變動率 3. 求供倍數 4. 就業率。
答案:(3) 求供倍數
解析:全國就業e網(台灣就業通)彙整求職者與求才廠商的登記資料,可直接以求才人數(職缺數)除以求職人數算出求供倍數,用以觀察勞動市場供需鬆緊。失業率須靠人力資源調查抽樣推估失業人口與勞動力;薪資變動率須依薪資與生產力調查統計;就業率則須就業人口占工作年齡人口的比率,三者都需要母體或抽樣調查資料,無法只憑就業e網的求職求才登錄筆數計算。
入國從事製造工作之外籍勞工,其年齡至少應在幾歲以上? 1. 16 歲 2. 18 歲 3. 20 歲 4. 22 歲。
答案:(1) 16 歲
解析:依就業服務法第46條及「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外國人受聘僱從事製造等此類工作,須年滿16歲以上,這是得受僱從事該類工作的最低年齡門檻,旨在與國內童工保護規範相銜接。18歲、20歲、22歲雖為其他法規(如成年、駕駛、特定職業)常見的年齡界線,但都不是本題所問的法定最低年齡,故選16歲。
勞資爭議調整事項之逕付仲裁,應如何開啟? 1. 爭議當事人一方申請 2. 爭議當事人一方之親屬申請 3. 爭議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4. 主管機關經當事人一方申請應即交付。
答案:(3) 爭議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解析: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調整事項之爭議涉及雙方未來勞動條件的形成,性質上須勞資雙方合意,因此逕付仲裁必須經爭議當事人雙方同意並共同以書面申請,不得由一方單獨啟動。僅一方申請或由當事人一方親屬申請,均欠缺他方同意;主管機關也不得因一方申請即交付仲裁,否則將違反合意仲裁的精神。故正確開啟方式為雙方共同申請。
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時,下列何者非屬其解僱計畫書應通知之單位或人員? 1. 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所屬之工會 2. 事業單位之定期契約勞工 3. 事業單位勞資會議之勞方代表 4. 主管機關。
答案:(2) 事業單位之定期契約勞工
解析: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4條,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時,應於解僱生效前60日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大量解僱勞工所屬之工會、勞資會議之勞方代表,並公告揭示;無工會者通知勞資會議勞方代表,無勞資會議者通知全體勞工。定期契約勞工並非條文單獨列舉的通知對象,只有在無工會、無勞資會議時,才以「全體勞工」的身分一併被涵蓋,因此本題應選定期契約勞工。
在以下哪一情形下,定型化契約全部無效? 1. 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 2. 一般條款抵觸非一般條款之約定者 3. 非一般條款抵觸一般條款之約定者 4. 以上皆是。
答案:(1) 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
解析: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規定,定型化契約中的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同法第15條則規定,定型化契約中的一般條款與非一般條款(個別磋商條款)之約定相抵觸者,僅相抵觸部分的一般條款無效,契約其餘部分仍屬有效;第16條也明定,除去無效部分後契約仍可成立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因此只有「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會使該定型化契約條款歸於無效,答案為1。
甲為自然人,其將所聘僱之外籍幫傭指派至其開設之地下工廠從事產品製造工作,則甲係違反下 列何項規定? 1. 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 2. 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 3. 聘僱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 4. 聘僱許可失效之外國人。
答案:(1) 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
解析: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規定,雇主不得指派所聘僱的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甲以家庭幫傭名義聘僱外籍幫傭,許可的工作內容與工作場所是家庭幫傭,卻將其指派到自己開設的地下工廠從事產品製造,已變更工作類別與工作地點,屬於「指派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選項2的非法容留,指未經許可而容留外國人工作;選項3指僱用他人名義申請的外國人;選項4指許可已失效仍予僱用,均與本題甲自行聘僱後改變工作內容的情形不同。
下列何者不是「行為改變」技術? 1. 酬賞技術 2. 範例建立技術 3. 減敏技術 4. 引導技術。
答案:(4) 引導技術
解析:行為改變技術以學習理論為基礎,透過增強、消弱、懲罰、示範與制約等原理改變個體行為,常見者包括酬賞(正增強)技術、範例建立(示範)技術、系統減敏技術、代幣制、行為契約、洪水法與嫌惡治療等。酬賞、範例建立、減敏三者均屬行為改變技術;「引導技術」並非行為改變技術的專有名詞,也不屬上述以制約原理為核心的技術群,故選引導技術。
同一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在五百人以上者,於六十日內解僱勞工逾所僱用勞工人數達多少比例 時,為大量勞工解僱保護法所稱大量解僱勞工之情形? 1. 三分之一 2. 四分之一 3. 五分之一 4. 十分之一。
答案:(3) 五分之一
解析: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2條規定,大量解僱的認定門檻隨事業單位規模而不同:僱用勞工人數500人以上者,於60日內解僱逾所僱用勞工人數五分之一;200人以上未滿500人者為四分之一;未滿200人者為三分之一,且須達到法定人數。本題問的是500人以上之情形,故比例為五分之一,選項3正確。三分之一、四分之一分別適用於未滿200人及200人以上未滿500人之事業單位,十分之一則非本法所定之門檻。
下列敘述何者是錯的? 1. 心理治療是以神經病者為對象 2. 諮商是強調認知、情感與行為 3. 輔導是以學校、社會教育機構為主 4. 諮商以學校、社區心理衛生機構為主。
答案:(1) 心理治療是以神經病者為對象
解析:輔導、諮商與心理治療屬三個不同層次的助人工作。輔導以學校、社會教育機構為主,對象多為一般正常學生;諮商以學校、社區心理衛生機構為主,著重認知、情感與行為的探討與調整;心理治療則以精神疾病或心理異常者為對象,通常由精神科醫師或臨床心理師執行。選項1所稱「神經病」屬神經系統的生理病變,與心理治療所處理的精神疾患不同,故該敘述有誤,其餘三項均符合傳統分類。
有關就業服務的社會人力資源之敘述不包括下列何項? 1. 民間贊助經費 2. 各行各業專業資源 3. 組織資源 4. 內在創新知識資源。
答案:(1) 民間贊助經費
下列哪一個國家沒有實施基本工資: 1. 中國大陸 2. 新加坡 3. 英國 4. 日本。
答案:(2) 新加坡
解析:新加坡並未採行法定最低工資制度,而是以「漸進式薪資模式」(Progressive Wage Model)搭配就業補助等措施,逐步提升低薪勞工的所得水準,故選項2正確。中國大陸設有最低工資規定,並由各省市訂定標準;英國設有全國生活工資(National Living Wage);日本則依最低賃金法由都道府縣訂定最低工資。因此這三國均有基本工資制度,只有新加坡沒有。
目前我國行政院主計處職業分類的分類碼最多有幾位碼? 1. 二位碼 2. 三位碼 3. 四位碼 4. 五位碼。
答案:(3) 四位碼
下列何者是職業目標的特質? 1. 脫離貧窮,降低社會成本 2. 促進國際交流 3. 促進區域人口流動 4. 勞資關係和諧。
答案:(1) 脫離貧窮,降低社會成本
解析:職業目標的核心在於透過就業取得收入與生活保障,使個人得以脫離貧窮,並因失業減少而降低社會救助與治安等社會成本,屬經濟與社會層面的實質效果,故選項1最符合。促進國際交流、促進區域人口流動偏向人力移動或文化交流的現象描述,並非職業目標本身的特質;勞資關係和諧則屬勞動關係經營的結果,與職業目標的設定無直接關連。
下列何者不是助人過程的主要構成要素? 1. 輔導者的人格 2. 尊重受輔導者的意願 3. 了解技術 4. 專業術語。
答案:(4) 專業術語
解析:助人過程的主要構成要素包括助人者(輔導者)的人格特質與專業知能、對受輔導者意願的尊重、對諮商輔導技術的了解與運用,以及雙方建立的信任關係。專業術語只是溝通時的工具,過度使用反而造成距離與誤解,並非助人過程的必要要素,故選項4正確。其餘三項均是助人關係能否順利推進的關鍵條件。
消費者保護團體的任務,不包括下列哪一項? 1. 商品價格的調查 2. 服務標示及其內容的調查 3. 商品品質的調查 4. 消費者意見的調查。
答案:(2) 服務標示及其內容的調查
解析:消費者保護法第 27 條列舉消費者保護團體的任務,包括商品價格、品質、標示及其內容之調查、比較、研究與發表,消費資訊的諮詢與報導,消費者意見之調查、分析與歸納,接受消費者申訴、調解消費爭議、提起消費訴訟,以及建議政府與企業採取保護措施等。選項 1 價格調查、3 品質調查、4 消費者意見調查均在列;該條所列標示調查的對象為商品標示,選項 2 所稱「服務標示」之調查並非該條明定之任務項目,故選 2。消費者保護團體屬公益社團法人,其調查發表應力求客觀。
參加全國技能競賽成績及格者,自及格日起最多幾年內參加同職類乙級或丙級技能檢定,得免試 術科測試? 1. 2 年 2. 3 年 3. 4 年 4. 5 年。
答案:(2) 3 年
解析:依技能檢定相關規定,參加全國技能競賽成績及格者,自及格日起3年內參加同職類乙級或丙級技能檢定,得免試術科測試,故選項2正確。此設計在於肯定競賽選手的實作能力,避免重複檢定。須注意免試限於「同職類」及「乙級或丙級」,且以及格日起算3年為限,逾期即須依一般程序應試術科。
為保護消費者權益,以下哪一項是政府應該辦理的事項? 1. 確保商品的流通 2. 仲裁消費者爭議 3. 扶植、獎助消費者保護團體 4. 獎勵消費者。
答案:(3) 扶植、獎助消費者保護團體
解析:消費者保護法明定政府應扶植、獎助消費者保護團體,藉由民間團體的專業與監督力量,協助處理消費爭議、進行商品或服務的調查與教育宣導,形成公私協力的保護網絡,故選項3正確。確保商品流通屬市場機能事項,並非消費者保護的法定重點;消費者爭議的仲裁須由雙方合意提付仲裁機構處理,非政府逕行仲裁;獎勵消費者亦非政府應辦理事項。
同一事業單位或其分支機構因同一事件而訴訟之勞工人數在多少人以上者,申請勞工訴訟輔助應 以集體身分進行? 1. 三人 2. 五人 3. 十人 4. 三十人。
答案:(1) 三人
下列那一種現象是因為勞動供給增加所造成? 1. 就業人數增加,薪資下跌 2. 就業人數與薪資皆上升 3. 就業人數減少,薪資上升 4. 以上皆非。
答案:(1) 就業人數增加,薪資下跌
解析:在勞動經濟學中,勞動供給增加表示在任一薪資水準下,願意提供工作的人口變多,供給曲線向右移動。在勞動需求曲線不變的情況下,新的均衡點會落在更低薪資、更高就業量之處,故表現為就業人數增加而薪資下跌。選項2(人數與薪資皆升)通常是勞動需求增加所致;選項3(人數減、薪資升)為供給減少之結果。因此本題正確為選項1。
辦理仲介外國人至中華民國工作之營利就業服務機構,其最低實收資本總額應為新臺幣多少元? 1. 500 萬 2. 600 萬 3. 700 萬 4. 800 萬。
答案:(1) 500 萬
解析:依就業服務法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營利就業服務機構若辦理仲介外國人至中華民國工作,或仲介本國人至國外工作,最低實收資本總額為新臺幣500萬元;僅辦理國內媒合者門檻較低。600萬、700萬、800萬元均非規定數額,故選500萬元。
目前我國行政院主計處勞動力調查多久進行一次? 1. 每週 2. 每月 3. 每季 4. 每年。
答案:(2) 每月
解析:行政院主計總處(原主計處)辦理之「人力資源調查」暨「勞動力統計」,係採按月調查方式,每月於15日所在週對樣本家戶進行訪查,並於每月發布失業率、勞動參與率等數據,為我國最重要之月度勞動統計。故調查頻率為每月一次。選項1每週、選項3每季、選項4每年均與實際辦理頻率不符,故本題選2。
就業會談剛開始時,何者不是安排原則? 1. 簡要的自我介紹 2. 說明職涯發展途徑 3. 微笑招呼 4. 致歡迎詞。
答案:(2) 說明職涯發展途徑
解析:就業會談剛開始屬「建立關係階段」,其安排原則在於營造安全、信任的氛圍,包括微笑招呼、簡要的自我介紹、致歡迎詞等。至於說明職涯發展途徑,則屬會談中後段「探討問題與提供資訊」階段的工作,並非初始接觸時的安排原則。因此,選項2並非會談剛開始時的安排原則,故本題選2。
下列關於勞資爭議調解之敘述,何者是錯誤的? 1. 主管機關應組成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處理之 2. 調解的本質是和解 3. 調解成立者視為當事人間之契約 4. 調解委員全部由主管機關指定。
答案:(4) 調解委員全部由主管機關指定
解析:依《勞資爭議處理法》,主管機關應組成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由主管機關指派委員3至5人組成,且應包括勞資雙方代表及政府機關或學者專家,並非全部由主管機關指定,故選項4敘述錯誤。另調解本質具和解性質,調解成立者視為當事人間之契約(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選項1、2、3均正確。本題問錯誤者,故選4。
外國人經許可受聘僱從事高速鐵路施工監造工作,如雇主初次指派其從事許可以外之港埠、碼頭 施工評鑑工作,依就業服務法規定,應對雇主施以何種處罰? 1. 廢止招募許可 2. 廢止聘僱許可 3. 處新臺幣2 萬元以上10 萬元以下罰鍰 4. 處新臺幣3 萬元以上15 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
答案:(4) 處新臺幣3 萬元以上15 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
解析: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雇主不得指派所聘僱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違反者依同法第63條第1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改善。本題雇主初次指派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工作,尚未達撤銷許可程度,故為罰鍰並限期改善,選4。
雇主聘僱外籍製造工達多少數額者,其中具有雙語能力者,至少應有1 人? 1. 10 人以上未滿50 人者 2. 20 人以上未滿80 人者 3. 30 人以上未滿100 人者 4. 40 人以上未滿120 人者。
答案:(3) 30 人以上未滿100 人者
解析:依《就業服務法》及相關函釋規定,雇主聘僱從事製造業之外國人數達30人以上未滿100人者,其中具有雙語能力者至少應有1人;達100人以上未滿200人者至少2人;達200人以上者至少3人。題幹所詢「至少應有1人」之門檻即為30人以上未滿100人。故選項3正確,其餘數額區間與規定不符。
下列何者不是實施「安慰」技術的目標? 1. 支持受輔導者紓緩情緒 2. 協助受輔導者調適壓力 3. 協助受輔導者認清危機 4. 擬定行為改變方案。
答案:(4) 擬定行為改變方案
解析:「安慰」(支持性)技術的目的在於給予情感支持,協助受輔導者紓緩情緒、調適壓力,並幫助其認清危機所在,屬情感支持層面。而「擬定行為改變方案」屬會談後段「處遇與行動規劃」階段之技術,須在問題澄清後才進行,並非安慰技術的目標。故選項4非其目標,本題選4。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為提供求職求才者24 小時之就業服務資訊諮詢服務,成立了就業服務科技 客服中心,其免付費電話號碼為何? 1. 0800 - 393393 2. 0800 - 0204 3. 0800 - 777888 4. 0800 - 113556 。
答案:(3) 0800 - 777888
有關助人會談的技巧中,環境的選擇應避免下列何種情況? 1. 環境干擾 2. 氣氛融洽 3. 充足陽光的場所 4. 空氣流通。
答案:(1) 環境干擾
解析:助人會談中,環境選擇應以安全、舒適、可保密為原則,宜選氣氛融洽、光線充足(如充足陽光)、空氣流通之場所。應避免者為「環境干擾」,因噪音或頻繁打擾會破壞當事人安全感與專注度,妨礙信任關係建立。選項2、3、4均為應具備之良好環境條件,唯選項1為應避免之情況,故本題選1。
遇到下列哪一情況時,雇主得不經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1.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者 2. 勞工無正當理由一個月內曠工達五日者 3. 勞工對於所擔任的工作確實不能勝任時 4. 違反勞動契約,情節重大者。
答案:(4) 違反勞動契約,情節重大者
解析: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之事由包括: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1個月內曠工達6日或無故連續曠工3日等。選項4「違反勞動契約,情節重大」屬第12條第1項第4款,可不經預告。選項1、3屬第11條需預告;選項2應達曠工6日方構成,5日不符。故本題選4。
下列何者是不適合尋職者(案主)在就業會談前做的準備事項? 1. 了解招募組織的背景 2. 分析自己的工作能力 3. 了解應試工作要求的職能 4. 熬夜不睡準備應試資料。
答案:(4) 熬夜不睡準備應試資料
解析:就業會談前的準備應包含了解招募組織背景、分析自身工作能力、了解職缺所需職能等積極面試準備。熬夜不睡會導致精神不佳、反應遲鈍、外觀疲憊,嚴重影響面試表現,屬不當準備方式。
下列關於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之敘述,何者是錯誤的? 1. 雇主有提出解僱計畫書之義務 2. 雇主有與勞工或其代表達成協商之義務 3. 雇主有優先僱用經大量解僱勞工之義務 4. 雇主有依主管機關命令遵期給付所積欠之勞工退休金、資遣費或工資之義務。
答案:(2) 雇主有與勞工或其代表達成協商之義務
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大眾捷運工程設計工作,該外國人因僅具相關系所之學士學位,則至少 應另有幾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1. 1 年 2. 2 年 3. 3 年 4. 4 年。
答案:(2) 2 年
解析: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聘僱外國從事專門性、技術性工作(如大眾捷運工程設計),應具備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資格。中央主管機關認定標準:大學相關系所畢業且具有「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或具碩士以上學位。題目僅具學士學位,故至少需2年以上經驗。
密爾斯.朴瑞格斯(M y e r s - B r i g g s )人格類型理論之主要內涵,下列何者是對的? 1. 「F 」是代表感覺式 2. 「E 」是代表內省式 3. 「N 」是代表判斷式 4. 「S 」是代表外向式。
答案:(1) 「F 」是代表感覺式
一般常在進行犯罪矯治之職業輔導策略中的職(就)業態度研究時,其常選用舒伯(S u p e r )的 理論變項不包括下列何者? 1. 職業適應 2. 職業價值觀 3. 職業選擇 4. 職業自我觀念。
答案:(1) 職業適應
下列何者不是影響勞動需求的主要因素? 1. 產品市場的供需狀況 2. 生產技術 3. 工資率 4. 勞工職業偏好。
答案:(4) 勞工職業偏好
解析:勞動需求為衍生性需求,主要受產品市場供需(決定產出價格與數量)、生產技術(決定勞動生產力與資本替代性)、工資率(決定勞動成本)影響。勞工職業偏好屬勞動供給面因素(影響勞工願意提供勞動之類型與時數),不影響企業對勞動之需求量。
「瞭解」技術的第一步是施行何種方法? 1. 面質 2. 安慰 3. 轉介 4. 傾聽。
答案:(4) 傾聽
解析:「瞭解」技術的第一步是傾聽。透過專注、不打斷的傾聽,當事人才會感到被接納與尊重,願意開放表達,輔導人員也才能蒐集正確資料、掌握問題全貌。面質屬於層次較高的技術,通常在關係穩固後用來促進覺察;安慰容易壓抑當事人的情緒表達;轉介屬於服務輸送措施,並非瞭解當事人的第一步。
領取就業保險法保險給付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幾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1. 二年 2. 三年 3. 四年 4. 五年。
答案:(1) 二年
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在一般情形下,女性勞工不得於下列哪一項時間內工作? 1. 午後八時到翌晨六時 2. 午後十時到翌晨六時 3. 午後九時到翌晨六時 4. 午後七時到翌晨六時。
答案:(2) 午後十時到翌晨六時
解析:依《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規定:「雇主不得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此即法定夜間工作禁止時段,為午後十時到翌晨六時。該條並設有例外,例如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與交通工具或宿舍,且無大眾運輸工具可資運用時,得例外讓女工於夜間工作;但妊娠或哺乳期間女工原則仍不得為之。題目問一般情形下不得工作的時間,即為選項2所指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其餘選項起始時間均早於法定禁止時點,非正確範圍。
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不得使技術生從事下列哪一項工作? 1. 事業場所內之清潔工作 2. 事業場所內器具的清理工作 3. 事業場所內機械的清理工作 4. 家事的工作。
答案:(4) 家事的工作
解析:勞動基準法第46條規定:雇主不得使技術生從事家事工作。技術生應接受技能訓練,從事與技能訓練有關之工作,不得作為家務勞動之用。選項1-3屬事業場所內環境維護工作,若屬訓練一環得從事。
下列針對焦點解決法之敘述何者是錯的? 1. 又稱策略學派 2. 該方法運用於中長期的諮商 3. 該方法運用於短期的諮商 4. 發展者早年追隨過心理諮商大師學習催眠及心理治療多年。
答案:(2) 該方法運用於中長期的諮商
解析:焦點解決療法(SFBT)屬短期治療模式,強調在有限會談達標,不適合中長期諮商。又稱策略學派,發展者Steve de Shazer與Insoo Kim Berg早年受Milton Erickson催眠治療影響深遠。
職業訓練機構辦理不善或有違反法令或設立許可條件者,主管機關得視其情節,分別為下列處 理,其中何者是錯誤? 1. 警告或限期改善 2. 停訓整頓 3. 撤銷許可 4. 處新臺幣3 萬元以上15 萬元以下罰鍰。
答案:(4) 處新臺幣3 萬元以上15 萬元以下罰鍰
解析:職業訓練法對職業訓練機構辦理不善、違反法令或設立許可條件者,明定主管機關得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警告、限期改善、停訓整頓或撤銷設立許可。這些都屬於行政監督措施,條文並未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故該項敘述錯誤。
下列何者不是「轉介」技術的實施方式? 1. 先確認受輔導者同意轉介 2. 說明轉介機構的優點與能力 3. 承認輔導者能力有限 4. 轉介後持續維持助人關係。
答案:(4) 轉介後持續維持助人關係
兩性工作平等法規定,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雇主應給予多久之產假? 1. 6 週 2. 7 週 3. 8 週 4. 9 週。
答案:(3) 8 週
解析:正確答案為8週。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原兩性工作平等法)第15條規定,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雇主應給予產假八星期;若遇妊娠併發症,必要時得延長,最長得至16週。此一產假為強制性給假,期間雇主不得解僱,薪資給付依相關規定辦理。選項6週過短、7週未達法定期限、9週則超過法定基本產假,均與規定不符,故僅8週正確。
雇主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申請聘僱航空器外國籍駕駛員之展延聘僱許可,每件應繳納審查費新臺 幣多少元? 1. 100 元 2. 200 元 3. 500 元 4. 1 , 000 元。
答案:(3) 500 元
解析:正確審查費為新臺幣500元。依就業服務法授權訂定之相關收費規定,雇主申請聘僱或展延聘僱外國人從事該法第46條所定之專門性、技術性及航空器駕駛等特殊工作,每件應繳納審查費500元。航空器外國籍駕駛員屬上開特殊工作類型,其展延聘僱許可之審查費即適用此標準。選項100元、200元均低於規定金額,1,000元則超過,故均非正確。
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公務機關受理當事人請求適時更正時,應於多少日內處理之? 1. 七日 2. 十日 3. 十五日 4. 三十日。
答案:(4) 三十日
下列哪一種失業通常不被列入自然失業率的計算? 1. 循環性失業 2. 結構性失業 3. 摩擦性失業 4. 季節性失業。
答案:(1) 循環性失業
解析:自然失業率是指經濟處於充分就業狀態下仍存在的失業,主要由摩擦性失業(轉換工作期間的短期失業)與結構性失業(產業結構改變、技能不符)組成,部分定義另含季節性失業。循環性失業是因景氣衰退、總需求不足所造成的失業,屬景氣循環波動現象,可透過總體需求政策改善,因此不列入自然失業率的計算。故選1。
一份測驗沒有複本且只能施測一次情況下,可採取何種方法來分析其信度? 1. 再測信度法 2. 折半信度法 3. 複本信度法 4. 評分者信度法。
答案:(2) 折半信度法
解析:折半信度法只須施測一次,將同一份測驗的題目依奇偶題或前後半分成兩半,計算兩半得分的相關係數,再以斯皮爾曼-布朗公式校正,以估計整份測驗的信度。因題目沒有複本且只能施測一次,不能採用需兩次施測的再測信度、需兩份複本的複本信度;評分者信度則需多位評分者。故選2。
所謂「消費者保護專門人員」應該具有下列哪一項資格或經歷? 1. 律師且曾在消費者保護團體服務三年以上 2. 醫師且曾在消費者保護團體服務三年以上 3. 醫師且曾在消費者保護團體服務六個月以上 4. 律師且曾在消費者保護團體服務一年以上。
答案:(4) 律師且曾在消費者保護團體服務一年以上
解析:消費者保護法第 40 條第 2 項規定:消費者保護專門人員應具備律師資格並曾在消費者保護團體服務一年以上,或具備其他專門學識經驗者。選項 4 符合律師資格加一年服務經歷之法定要件。
得從事人力資源管理顧問業務之公司,其受委託管理同一國籍之外籍製造工189 人者,得聘僱 外籍廚師最多幾人? 1. 1 人 2. 2 人 3. 3 人 4. 4 人。
答案:(2) 2 人
某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從業人員共有19 人,其至少應置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為幾人? 1. 2 人 2. 3 人 3. 4 人 4. 5 人。
答案:(2) 3 人
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所定之求職交通補助金,每人每次原則得發給新臺幣500 元。但每人每 年度最多以發給幾次為限? 1. 1 次 2. 2 次 3. 3 次 4. 4 次。
答案:(4) 4 次
解析:正確答案為每年度最多4次。依《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規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發給求職交通補助金,每人每次原則發給新臺幣500元,係補貼求職者前往面試之交通費用;每人每年度以發給4次為限,旨在協助失業或待業者積極求職並避免資源濫用。選項1次、2次、3次均少於法定上限,未能反映可請領之完整權益,故非正確。
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勞動基準法時,得向下列那個單位或個人進行 申訴? 1. 工會 2. 同業公會 3. 勞工 4. 勞工檢查機構。
答案:(4) 勞工檢查機構
解析:正確答案為勞工檢查機構。依《勞動基準法》第74條規定,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勞動基準法或其他勞工法令時,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勞工檢查機構申訴,雇主不得因勞工提出申訴而予不利處分。勞工檢查機構負責監督法令實施與違規查處,正是法定申訴管道之一。選項工會、同業公會、勞工均非該條所定之申訴受理機關,故不正確。
為增進在職技術員工專業技能與知識,以提高勞動生產力所實施之職業訓練方式,稱為何種訓 練? 1. 進修訓練 2. 轉業訓練 3. 養成訓練 4. 就業訓練。
答案:(1) 進修訓練
解析:正確答案為進修訓練。依《職業訓練法》規定,職業訓練分為養成、轉業、進修等類型;其中進修訓練係指對在職勞工所實施之訓練,目的在增進其專業技能與知識、提高勞動生產力。題幹所述「在職技術員工」即指在職勞工,故屬進修訓練。養成訓練針對未就業者之職前養成,轉業訓練針對轉業或失業者,均非在職提升,故不符。
雇主招收技術生時,技術生人數不得超過勞工人數的: 1. 二分之一 2. 三分之一 3. 四分之一 4. 五分之一。
答案:(3) 四分之一
解析:正確答案為四分之一。依《勞動基準法》第69條規定,雇主招收技術生時,應與技術生簽訂書面契約並備置名冊;技術生人數不得超過該事業單位勞工人數之四分之一,以避免技術生比例過高影響勞工權益與技術傳承品質。選項二分之一、三分之一均大於四分之一,超過法定上限;五分之一雖低於上限但非法定容許之最大比例,故僅四分之一正確。
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的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多少天內妥適處理之? 1. 七日 2. 十日 3. 十五日 4. 三十日。
答案:(3) 十五日
解析: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的申訴,應自申訴之日起15日內妥適處理,使消費爭議能及時獲得回應。7日、10日與30日均非條文所定的處理期限,故選3。此15日是企業經營者處理申訴的法定義務,並非消費者提起訴訟或申請調解的期間。
下列何者對於諮商師的條件敘述是正確? 1. 是工具 2. 了解自我 3. 沒有被諮商的經驗最好 4. 人我互動能力差。
答案:(2) 了解自我
解析:諮商師應先了解自我,覺察自己的價值觀、情緒與限制,避免將個人議題投射到案主身上;自我了解也是專業成長的基礎。具備被諮商經驗有助理解諮商歷程、培養同理心與維護專業界線。諮商師不是工具,人我互動能力更應良好,故選2。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40 條規定,下列敘述何者不屬於就業服務人員不得作為之情事? 1. 扣留求職人 2. 收取推介就業服務費財物 3. 違反求職人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 4. 收取推介就業保證金。
答案:(2) 收取推介就業服務費財物
解析:就業服務法第40條列舉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辦理就業服務業務時不得有的行為,例如違反求職人或雇主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等身分證明文件或財物;收取推介就業保證金;媒介求職人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等。至於收取服務費,法律並未全面禁止,而是規定不得超過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收費標準,因此依標準向求職人收取推介就業服務費屬於合法行為,只有超收才構成違規。所以「收取推介就業服務費財物」不屬於第40條所稱不得為之情事。相對地,留置求職人證件、收取保證金都是明文禁止,不論金額多寡都不得為之。
以下何者非大量勞工解僱保護法禁止出國之對象? 1. 無限公司之執行業務股東 2. 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 3. 獨資者之出資人 4. 法人團體之監察人。
答案:(4) 法人團體之監察人
解析: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12條規定,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後,積欠退休金、資遣費或工資達一定金額或人數,經主管機關限期令其清償而屆期未清償者,主管機關得函請入出國管理機關禁止其代表人及實際負責人出國,目的在防止雇主藉出境規避清償責任。所稱負責人以實際代表事業、執行業務之人為範圍,無限公司之執行業務股東、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獨資事業之出資人均屬之。法人團體之監察人職司業務監督,並非對外代表人,亦不實際執行業務,故不在禁止出國之對象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