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6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45題
下列關於勞資爭議調解之敘述,何者是錯誤的?
題目
下列關於勞資爭議調解之敘述,何者是錯誤的?
- (1) 主管機關應組成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處理之
- (2) 調解的本質是和解
- (3) 調解成立者視為當事人間之契約
- (4) 調解委員全部由主管機關指定
官方答案
(4) 調解委員全部由主管機關指定
解析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主管機關應組成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由主管機關指派委員3至5人組成,且應包括勞資雙方代表及政府機關或學者專家,並非全部由主管機關指定,故選項4敘述錯誤。另調解本質具和解性質,調解成立者視為當事人間之契約(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選項1、2、3均正確。本題問錯誤者,故選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