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7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22題
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時,其解僱計畫書除通知主管機關外,依序應優先通知何單位或人員?
題目
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時,其解僱計畫書除通知主管機關外,依序應優先通知何單位或人員?
- (1) 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所屬之工會
- (2) 事業單位勞資會議之勞方代表
- (3) 事業單位之全體勞工
- (4) 事業單位之職工福利委員會
官方答案
(1) 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所屬之工會
解析
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4條,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時,應於符合該法第2條所定情形之日起60日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告揭示。相關單位或人員的通知順序為:一、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所屬的工會;二、事業單位勞資會議的勞方代表;三、事業單位全體勞工。因此應優先通知工會,因為工會是勞工的團結權代表,最能代表勞方進行協商,故選項1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