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7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25題
甲為自然人,其將所聘僱之外籍幫傭指派至其開設之地下工廠從事產品製造工作,則甲係違 反下列何項規定?
題目
甲為自然人,其將所聘僱之外籍幫傭指派至其開設之地下工廠從事產品製造工作,則甲係違 反下列何項規定?
- (1) 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
- (2) 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
- (3) 聘僱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
- (4) 聘僱許可失效之外國人
官方答案
(1) 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
解析
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規定,雇主不得指派所聘僱的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甲以家庭幫傭名義聘僱外籍幫傭,許可的工作內容與工作場所是家庭幫傭,卻將其指派到自己開設的地下工廠從事產品製造,已變更工作類別與工作地點,屬於「指派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選項2的非法容留,指未經許可而容留外國人工作;選項3指僱用他人名義申請的外國人;選項4指許可已失效仍予僱用,均與本題甲自行聘僱後改變工作內容的情形不同。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