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7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61題
勞工保險醫療給付之門診給付費用,被保險人應自行負擔百分之多少?
題目
勞工保險醫療給付之門診給付費用,被保險人應自行負擔百分之多少?
- (1) 百分之10
- (2) 百分之 15
- (3) 百分之20
- (4) 百分之25
官方答案
(1) 百分之10
解析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49條規定,被保險人接受醫療給付(門診)時,應自行負擔之部分為醫療費用之「百分之十」(10%)。亦即勞保門診給付採部分負擔制度,被保險人每次就醫須自付約一成費用,其餘由勞保基金給付。選項2之15%、3之20%、4之25%均非勞保門診之法定自負額(25%多見於特定職災後續醫療或健保部分負擔),故正確答案為1(百分之10)。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