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7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16題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所稱大量解僱勞工情形之一,指在同一事業單位之同一廠場僱用勞工人 數在200 人以上未滿500 人者,於60 日內須解僱逾所僱用勞工人數至少應達…
題目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所稱大量解僱勞工情形之一,指在同一事業單位之同一廠場僱用勞工人 數在200 人以上未滿500 人者,於60 日內須解僱逾所僱用勞工人數至少應達多少?
- (1) 二分之一
- (2) 三分之一
- (3) 四分之一
- (4) 五分之一
官方答案
(3) 四分之一
解析
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2條,同一事業單位同一廠場僱用勞工人數在200人以上未滿500人者,須於60日內解僱逾所僱用勞工人數四分之一,或單日解僱逾50人,才構成大量解僱。同條其他級距為:未滿30人者逾10人;30人以上未滿200人者逾三分之一或單日逾20人;500人以上者逾五分之一。本題級距落在200至500人,比率為四分之一,故選項3正確;二分之一、三分之一、五分之一均非本級距門檻。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