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7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60題

勞資爭議之調解,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於接到當事人申請調解或依職權交付調解 之日起幾日內,組成勞資調解委員會處理之?

題目

勞資爭議之調解,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於接到當事人申請調解或依職權交付調解 之日起幾日內,組成勞資調解委員會處理之?

  1. (1) 7 日
  2. (2) 8 日
  3. (3) 9 日
  4. (4) 10 日

官方答案

(1) 7 日

解析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於接到當事人申請調解或依職權交付調解之日起「7日內」組成勞資調解委員會處理。此為法定組成期限,目的在促使勞資爭議迅速進入調解程序,保障勞資雙方權益,故選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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