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8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33題
雇主聘僱未經許可之外國人從事工作,依就業服務法處新臺幣多少元之罰鍰?
題目
雇主聘僱未經許可之外國人從事工作,依就業服務法處新臺幣多少元之罰鍰?
- (1) 3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
- (2) 15 萬元以上75 萬元以下
- (3) 3 萬元以上15 萬元以下
- (4) 50 萬元以上250 萬元以下
官方答案
(2) 15 萬元以上75 萬元以下
解析
就業服務法第63條規定,雇主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從事工作,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立法目的在防止外國人非法進入我國勞動市場,保障本國勞工就業機會與勞動條件。故選項2正確;30萬至150萬、50萬至250萬屬其他違法態樣之罰鍰級距,3萬至15萬則屬較輕微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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