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8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32題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 計算,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津貼,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幾個月?

題目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 計算,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津貼,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幾個月?

  1. (1) 3 個月
  2. (2) 6 個月
  3. (3) 9 個月
  4. (4) 12 個月

官方答案

(2) 6 個月

解析

依《就業保險法》第22條之1第1項規定,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計算,按月發給,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此為鼓勵勞工繼續留職並兼顧育兒所設計的給付期間上限。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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