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9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術科
第6題
第六題題目: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規定,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哪些行為?(10分)
題目
第六題題目: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規定,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哪些行為?(10分)
參考解答
- 1. 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
- 2. 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或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
- 3. 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
- 4. 指派求職人或員工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
- 5. 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體。
- 6. 提供職缺之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四萬元而未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