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9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32題

潘小偉25 歲,剛出獄,未婚且為家中獨子,家中尚有年邁之雙親,請問他符合就業服務法第 24 條中哪一類之對象?

題目

潘小偉25 歲,剛出獄,未婚且為家中獨子,家中尚有年邁之雙親,請問他符合就業服務法第 24 條中哪一類之對象?

  1. (1) 獨力負擔家計者
  2. (2) 長期失業者
  3. (3) 更生保護人
  4. (4) 中高齡者

官方答案

(3) 更生保護人

解析

就業服務法第24條將更生保護人列為促進就業的特定對象,潘小偉剛出獄,具有更生保護人身分。獨力負擔家計者須有獨力扶養親屬並實際負擔家計的事實,不能僅因他是獨子就認定;25歲也不符中高齡者,題幹又未提供長期失業期間,故最符合者為更生保護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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