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6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34題
關於報價的法律意義,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關於報價的法律意義,下列何者錯誤?
- (1) 未確定交易條件的報價僅為要約的引誘
- (2) 附帶條件報價可視為正式之要約
- (3) 確定報價為民法上之「要約行為」
- (4) C o u n t e r O f f e r 將使得報價失效,產生新的要約
官方答案
(2) 附帶條件報價可視為正式之要約
解析
報價(Quotation)在法律上之性質需視內容而定。選項2敘述錯誤:附帶條件之報價(如「subject to our final confirmation」或「以未售出為條件」)因交易條件尚未確定,僅構成「要約之引誘」(Invitation to Offer),並非正式要約,對方回覆亦不成立契約。選項1正確,未確定條件之報價確為要約引誘;選項3正確,確定報價(內容明確且表明受拘束意思)即為民法上之要約;選項4正確,還盤(Counter Offer)依法使原要約失效,並構成一新要約。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