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8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32題
根據我國海商法之規定,貨物之毀損滅失者,自貨物受領之日或自應受領之日起,幾年內未 起訴者,運送人解除其責任?
題目
根據我國海商法之規定,貨物之毀損滅失者,自貨物受領之日或自應受領之日起,幾年內未 起訴者,運送人解除其責任?
- (1) 一年
- (2) 二年
- (3) 三年
- (4) 四年
官方答案
(1) 一年
解析
依海商法第56條規定,貨物全部或一部毀損、滅失者,自貨物受領之日或自應受領之日起,一年內未起訴者,運送人或船舶所有人解除其責任。此期間在促使權利人儘速行使權利,避免海運責任久懸。本題問「幾年內未起訴」,故為一年;二年、三年、四年均非海商法所定貨物毀損滅失之起訴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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