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8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37題

信用狀未要求提示檢驗證明書,而受益人卻將檢驗證明書連同其他規定單據一併提示時,銀 行對於該檢驗證明書應如何處理?

題目

信用狀未要求提示檢驗證明書,而受益人卻將檢驗證明書連同其他規定單據一併提示時,銀 行對於該檢驗證明書應如何處理?

  1. (1) 詳予審查
  2. (2) 逕予存檔
  3. (3) 不予理會而退還提示人
  4. (4) 徵詢申請人意見

官方答案

(3) 不予理會而退還提示人

解析

依UCP600第14條第g項,信用狀未要求之單據,銀行將不予理會,並得退回提示人或逕行轉交,且不因該單據而負審查責任。因此受益人自行附上檢驗證明書,銀行不必詳予審查,也不能逕予存檔或徵詢申請人意見,而是不予理會並退還提示人。此處理可避免非信用狀要求單據影響付款判斷。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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