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8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37題
信用狀未要求提示檢驗證明書,而受益人卻將檢驗證明書連同其他規定單據一併提示時,銀 行對於該檢驗證明書應如何處理?
題目
信用狀未要求提示檢驗證明書,而受益人卻將檢驗證明書連同其他規定單據一併提示時,銀 行對於該檢驗證明書應如何處理?
- (1) 詳予審查
- (2) 逕予存檔
- (3) 不予理會而退還提示人
- (4) 徵詢申請人意見
官方答案
(3) 不予理會而退還提示人
解析
依UCP600第14條第g項,信用狀未要求之單據,銀行將不予理會,並得退回提示人或逕行轉交,且不因該單據而負審查責任。因此受益人自行附上檢驗證明書,銀行不必詳予審查,也不能逕予存檔或徵詢申請人意見,而是不予理會並退還提示人。此處理可避免非信用狀要求單據影響付款判斷。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