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7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80題
依聯合國國際買賣契約公約(C I S G )之規定,契約當事人之一方宣告解除契約,解除雙方在 契約中的義務,是否仍應負任何損害賠償?
題目
依聯合國國際買賣契約公約(C I S G )之規定,契約當事人之一方宣告解除契約,解除雙方在 契約中的義務,是否仍應負任何損害賠償?
- (1) 要
- (2) 不要
- (3) 依法院判決決定
- (4) 雙方調解決定
官方答案
(1) 要
解析
依CISG第81條,解除契約雖使雙方免除契約中之給付義務,但仍不影響因他方違約而可請求之損害賠償。也就是說,解除契約與損害賠償請求權可以並存;已受領之給付應返還。故契約之一方宣告解除契約後,仍可能負損害賠償責任,答案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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