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7年 第1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6題
根據民法第365 條規定,買方於收到貨品時發現有瑕疵,應於多少日內向賣方請求解約或賠 償?
題目
根據民法第365 條規定,買方於收到貨品時發現有瑕疵,應於多少日內向賣方請求解約或賠 償?
- (1) 一年
- (2) 半年
- (3) 三個月
- (4) 一個月
官方答案
(2) 半年
解析
依民法第365條規定,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應先依第356條規定通知賣方,並於通知後六個月(即半年)內行使權利,逾期則權利消滅。但賣方故意不告知瑕疵者,不在此限。因此買方發現瑕疵後應於半年內請求解約或賠償。(1)一年為消滅時效之誤解;(3)三個月與(4)一個月皆非本條所定之期間。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