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76題

下列何者不是關稅法規定之「先放後稅」提供擔保方式?

題目

下列何者不是關稅法規定之「先放後稅」提供擔保方式?

  1. (1) 現金
  2. (2) 公債
  3. (3) 信託憑證
  4. (4) 信用狀

官方答案

(4) 信用狀

解析

依關稅法第 21 條第 1 項規定,申請「先放後稅」得提供之擔保為現金、公債、公司債、銀行保證、郵政劃撥儲金存摺或存單、海關認可之其他擔保。信用狀(L/C)屬國際貿易付款工具,非法定擔保品,故不屬擔保方式。選項 1 現金、選項 2 公債、選項 3 信託憑證(屬公司債或有價證券性質)均符合法定擔保範圍。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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