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1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6題

依照e U C P 之規定,若電子單據於傳送過程中遭受毀損、變更、刪改以致內容短缺或無法辨 識,其補救辦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依照e U C P 之規定,若電子單據於傳送過程中遭受毀損、變更、刪改以致內容短缺或無法辨 識,其補救辦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 (1) 請提示人修改
  2. (2) 請提示人改用書面提示
  3. (3) 應告知提示人於二十一個曆日內重行提示
  4. (4) 應告知提示人於三十個曆日內重行提示

官方答案

(4) 應告知提示人於三十個曆日內重行提示

解析

依eUCP(UCP電子補編)規定,當電子紀錄於傳送中遭毀損、變更、刪改致內容短缺或無法辨識時,收受銀行應通知提示人,提示人須於收受通知後三十個曆日內重行提示(re-present)。此30曆日為eUCP明定之補正期限,以保障提示人有合理時間補正,故選4。選項1(請提示人修改)、2(改用書面提示)均非eUCP規定之補救方式;選項3所稱21個曆日並非eUCP對電子單據毀損重提示之規定期限。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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