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1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78題

下列何者是輸出貨品以我國為原產地者應符合之條件?

題目

下列何者是輸出貨品以我國為原產地者應符合之條件?

  1. (1) 貨品之加工、製造或原材料涉及我國與其他國家或地區共同參與者,以在我國境內產生最終實質轉型者為限
  2. (2) 原材料經加工或製造後所產生之貨品與其原材料歸屬之我國海關進口稅則前四位碼號列相同者
  3. (3) 貨品之加工或製造雖未造成號列改變,但已完成重要製程或附加價值率超過百分之十五者
  4. (4) 貨品之組合或混合作業,未使組合後或混合後之貨品與被組合或混合貨品之特性造成重大差異

官方答案

(1) 貨品之加工、製造或原材料涉及我國與其他國家或地區共同參與者,以在我國境內產生最終實質轉型者為限

解析

依《貨品原產地認定標準》第3條,貨品涉及二國以上共同生產者,以在該國境內發生最終實質轉型為原產地。選項2為「稅則歸類不變」原則,非充分條件;選項3「重要製程或附加價值率超過15%」係特定產品(如紡織品)之認定標準,非通用條件;選項4組合/混合未造成特性重大差異,通常不予賦予原產地資格。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