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3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14題
依照e U C P 之規定,若電子單據於傳送過程中遭受毀損、變更、刪改以致內容短缺或無法辨 識,其補救辦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依照e U C P 之規定,若電子單據於傳送過程中遭受毀損、變更、刪改以致內容短缺或無法辨 識,其補救辦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1) 應告知提示人於二十一個曆日內重行提示
- (2) 應告知提 示人於三十個曆日內重行提示
- (3) 請提示人改用書面提示
- (4) 請提示人修改
官方答案
(2) 應告知提 示人於三十個曆日內重行提示
解析
依eUCP(UCP電子提示補充規則)第e4條規定,若電子單據於傳送中毀損、變更、刪改致內容短缺或無法辨識,銀行得通知提示人並要求其重新提示;電子紀錄應於銀行通知毀損之日起「三十個曆日(thirty calendar days)」內重新提示。故補救方式為告知提示人於三十個曆日內重行提示(選項2)。選項1之二十一日、選項3之改書面提示、選項4之請修改,均非eUCP規定之補救方式。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