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11題

某工廠汙水處理專責人員,曾參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之行為,但事後發現該行為依法應負 刑事責任,因而感到後悔與不安,希望能有機會改過自新。請問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

題目

某工廠汙水處理專責人員,曾參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之行為,但事後發現該行為依法應負 刑事責任,因而感到後悔與不安,希望能有機會改過自新。請問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 該員要如何才能獲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1. (1) 向主管機關揭露或司法機關自白或自首,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
  2. (2) 在違法行為被查獲前即能拒絕繼續參與該違法行為
  3. (3) 證明從事違法行為是因為擔心工作不保
  4. (4) 在違法行為被查獲前即已經離職,不再同流合汙

官方答案

(1) 向主管機關揭露或司法機關自白或自首,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

解析

水污染防治法對於犯該法之罪者,設有鼓勵供出共犯、協助查獲之減免規定:行為人向主管機關揭露或向司法機關自白、自首,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即符合減輕或免除其刑之規定。單純因擔心工作不保、已離職或拒絕繼續參與,均非該法明定之減刑事由,也不當然構成刑法上之中止犯。故選第1項。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