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35題

如信用狀係由指定銀行以讓購方式使用時,匯票付款人不得為下列何者?

題目

如信用狀係由指定銀行以讓購方式使用時,匯票付款人不得為下列何者?

  1. (1) 指定銀行
  2. (2) 開狀銀行
  3. (3) 通知銀行
  4. (4) 償付銀行

官方答案

(1) 指定銀行

解析

信用狀以「讓購」方式使用時,指定銀行居於讓購銀行(negotiating bank)地位,買入受益人所開匯票,故匯票付款人應為開狀銀行或信用狀所指定之償付銀行,不得以指定銀行本身為付款人。若匯票付款人為指定銀行,該信用狀性質即變成在該行兌付(付款或承兌)之直接信用狀,銀行是付款人而非讓購人,與「讓購方式使用」互相矛盾。通知銀行僅負責通知信用狀,亦不宜擔任付款人,故本題所指不得為者為指定銀行。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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