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37題
就交貨條件而言,買方不可提出的附屬條件為
題目
就交貨條件而言,買方不可提出的附屬條件為
- (1) 指定船公司之條款
- (2) 非原定航線沿途必經之寄航港 (port of call)
- (3) 延滯、快卸條款
- (4) 禁止分批裝運、轉運條款
官方答案
(2) 非原定航線沿途必經之寄航港 (port of call)
解析
在FOB等由買方安排運輸的交貨條件下,買方本得指定船公司(選項1)、要求延滯/快卸(demurrage/dispatch)條款(選項3),亦可出於自身需求禁止分批裝運或轉運(選項4),均屬合理附屬條件。但買方不得要求船舶停靠「非原定航線沿途必經之寄航港」,因其會使航線偏離正常路徑、增加運費與時間成本,對賣方顯失合理,故屬買方不可提出之附屬條件。貿易實務上,此等偏航要求易生額外費用爭議,賣方得拒絕。其餘選項均為買方於安排船運時可合理主張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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