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80題

依UCP600 之規定,有關信用狀轉讓,下列哪些項目得變更?

題目

依UCP600 之規定,有關信用狀轉讓,下列哪些項目得變更?

  1. (1) 投保百分比
  2. (2) 提示期間
  3. (3) 裝運港及卸貨港
  4. (4) 信用狀所載之任何單價

官方答案

(1) 投保百分比、(2) 提示期間、(4) 信用狀所載之任何單價

解析

UCP600第38條規定,轉讓銀行辦理信用狀轉讓時,可變更信用狀金額、所載任何單價、有效期限、最後裝運日、提示期間或裝運期間,並可提高保險投保百分比以符合原信用狀要求。因此投保百分比、提示期間及單價均可調整;裝運港及卸貨港屬基本交易條件,不得藉轉讓擅自變更。本題選1、2、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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