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80題
依UCP600 之規定,有關信用狀轉讓,下列哪些項目得變更?
題目
依UCP600 之規定,有關信用狀轉讓,下列哪些項目得變更?
- (1) 投保百分比
- (2) 提示期間
- (3) 裝運港及卸貨港
- (4) 信用狀所載之任何單價
官方答案
(1) 投保百分比、(2) 提示期間、(4) 信用狀所載之任何單價
解析
UCP600第38條規定,轉讓銀行辦理信用狀轉讓時,可變更信用狀金額、所載任何單價、有效期限、最後裝運日、提示期間或裝運期間,並可提高保險投保百分比以符合原信用狀要求。因此投保百分比、提示期間及單價均可調整;裝運港及卸貨港屬基本交易條件,不得藉轉讓擅自變更。本題選1、2、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