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49題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題目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 (1) 貪污治罪條例
- (2) 未違反法令
- (3) 刑法
- (4)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官方答案
(4)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解析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要求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若涉及本人或關係人的利益,必須迴避;機關首長也不得進用配偶及二親等內的親屬(弟弟屬二親等旁系血親),因此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已構成利益衝突,違反該法。貪污治罪條例須有收受賄賂、圖利等貪瀆行為,刑法須有具體犯罪構成要件,本題僅為人事進用行為,尚不該當,故選第4項。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