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51題
有關信用狀通知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有關信用狀通知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1) 受益人遺失信用狀而申請掛失時,應出具書面申請書向通知銀行辦理
- (2) 通知銀行與開狀銀行具通匯關係,故無權拒絕信用狀之通知
- (3) 修改書之通知銀行應與信用狀之通知銀行為同一銀行
- (4) 以SWIFT 系統收到信用狀,系統會自動核押,電文上會出現AUTH. CORRECT 表示押碼相符
官方答案
(2) 通知銀行與開狀銀行具通匯關係,故無權拒絕信用狀之通知
解析
通知銀行並無通知信用狀的義務;若與開狀銀行無通匯往來,或無法合理確信信用狀的表面真實性,得拒絕通知,因此「具通匯關係即無權拒絕」的說法錯誤。受益人遺失信用狀時,須以書面向通知銀行辦理掛失;修改書原則上由原通知銀行通知,以利核對;SWIFT 系統收訊後會自動核對押碼,相符時電文顯示 AUTH. CORRECT,均為實務常規,故本題選第2項。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