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61題

貿易局得公開出進口廠商下列登記事項:

題目

貿易局得公開出進口廠商下列登記事項:

  1. (1) 電話及傳真號碼
  2. (2) 中英文名稱及營業地址
  3. (3) 出進口資格
  4. (4) 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及是否有涉及民刑事訴訟

官方答案

(1) 電話及傳真號碼、(2) 中英文名稱及營業地址、(3) 出進口資格

解析

依出進口廠商登記相關辦法,貿易局得公開廠商登記事項中的中英文名稱、營業地址、電話及傳真號碼、出進口資格,以及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等,以供交易查詢並提升市場資訊透明度。至於廠商或其負責人是否涉及民刑事訴訟,屬於司法資料,並非登記辦法所列得公開的登記事項,且與進出口資格的管理沒有直接關聯,故不列入公開範圍。因此1、2、3均為得公開事項,4不屬之。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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