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6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丙級 學科
第63題
若信用狀未規定提示單據的期限,依U C P 600 規定,應在裝運日後幾天內提出押匯?
題目
若信用狀未規定提示單據的期限,依U C P 600 規定,應在裝運日後幾天內提出押匯?
- (1) 7 天
- (2) 14 天
- (3) 21 天
- (4) 30 天
官方答案
(3) 21 天
解析
依 UCP 600 第 14 條 c 款規定,若信用狀未另行規定提示單據期限,受益人應於裝運日(date of shipment)後 21 個日曆天內提示單據,且不得遲於信用狀之有效期限。此為國際貿易實務上常見考題,需牢記 21 天之規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