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8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丙級 學科

第31題

海運提單應載明之事項,不包括下列那一項目?

題目

海運提單應載明之事項,不包括下列那一項目?

  1. (1) 船舶名稱及航次
  2. (2) 託運人名稱或及地址
  3. (3) 包裝嘜頭、貨物名稱、件數、重量及材積噸
  4. (4) 貨物價值

官方答案

(4) 貨物價值

解析

海運提單一般應載明船舶名稱及航次、託運人與受貨人名稱地址、裝卸港、貨物名稱、包裝嘜頭、件數、重量及材積噸、運費給付方式、提單號碼與簽發日期等,以識別運送契約與貨物。貨物價值並非提單的一般應載事項;若託運人申報價值,通常涉及運送人責任限額或加收從價運費,須另以聲明或特別約定處理。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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