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7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丙級 學科
第12題
下列何者不是貿易契約書之功能?
題目
下列何者不是貿易契約書之功能?
- (1) 確定交易之內容
- (2) 產地證明
- (3) 解決糾紛之依據
- (4) 方便履約
官方答案
(2) 產地證明
解析
貿易契約書主要功能在於明確約定交易內容(1)、作為日後履約依據(4)及發生爭議時之解決依據(3)。產地證明(2)係由出口國相關機構(如商會、政府機關)簽發之單據,用以證明貨物原產地,並非契約書本身之功能,契約書亦無法取代產地證明書之法律效力。故「產地證明」不屬契約書功能,答案為2。其餘選項皆為契約書正當功能:確定交易內容可避免認知落差;作為解決糾紛依據可作為舉證;方便履約則因條件具體化而利於執行。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