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7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丙級 學科

第12題

下列何者不是貿易契約書之功能?

題目

下列何者不是貿易契約書之功能?

  1. (1) 確定交易之內容
  2. (2) 產地證明
  3. (3) 解決糾紛之依據
  4. (4) 方便履約

官方答案

(2) 產地證明

解析

貿易契約書主要功能在於明確約定交易內容(1)、作為日後履約依據(4)及發生爭議時之解決依據(3)。產地證明(2)係由出口國相關機構(如商會、政府機關)簽發之單據,用以證明貨物原產地,並非契約書本身之功能,契約書亦無法取代產地證明書之法律效力。故「產地證明」不屬契約書功能,答案為2。其餘選項皆為契約書正當功能:確定交易內容可避免認知落差;作為解決糾紛依據可作為舉證;方便履約則因條件具體化而利於執行。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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