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4梯次 國貿業務丙級 學科

第67題

依U C P 600 之規定,保險單之簽發日期原則不得遲於

題目

依U C P 600 之規定,保險單之簽發日期原則不得遲於

  1. (1) 開狀日期
  2. (2) 裝船日期
  3. (3) 押匯日期
  4. (4) 轉讓日期

官方答案

(2) 裝船日期

解析

依UCP600第28條(e)款規定,保險單據之簽發日期不得遲於貨物裝載、發送或接管(裝船/shipment)之日期;若保險單日期遲於裝船日,須顯示保險責任最遲自裝船日起生效,否則銀行拒付。目的在確保貨物自裝運起即處於承保範圍。開狀日期(選項1)早於裝船非限制點;押匯日期(選項3)與轉讓日期(選項4)均晚於裝船。故原則上不得遲於裝船日期,選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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