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1梯次 國貿業務丙級 學科

第22題

受益人為取得信用狀押匯額度時,所提供給押匯銀行的質押權利總設定書簡稱為

題目

受益人為取得信用狀押匯額度時,所提供給押匯銀行的質押權利總設定書簡稱為

  1. (1) L / I
  2. (2) M / T
  3. (3) L / H
  4. (4) T / T

官方答案

(3) L / H

解析

受益人為取得信用狀押匯額度,須向押匯銀行提供「質押權利總設定書」,其英文為 Letter of Hypothecation,簡稱 L/H,用以表彰將相關單據及貨物權利質押予銀行作為擔保。L/I 為 Letter of Indemnity(賠償保證書),M/T 為 Mail Transfer(信匯),T/T 為 Telegraphic Transfer(電匯),均非質押總設定書之簡稱,故本題答案為 L/H。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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