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1梯次 國貿業務丙級 學科
第65題
下列有關買方填寫信用狀開狀申請書之要領,何者不適宜?
題目
下列有關買方填寫信用狀開狀申請書之要領,何者不適宜?
- (1) 將必要事項記載清楚
- (2) 將契約內容全部詳載於信用狀
- (3) 要符合政府法令
- (4) 符合買賣契約條件
官方答案
(2) 將契約內容全部詳載於信用狀
解析
信用狀雖依買賣契約開立,但一旦開出,就與契約分離而獨立運作;開狀申請書只須記載信用狀運作所需的事項,例如金額、裝運期、提示期間及應提示的單據種類等。若把契約全部條款照抄進信用狀,會使單據條件過多、受益人難以符合,增加瑕疵與拒付風險,所以第2項不適宜。其餘選項符合清楚記載、遵守法令及與契約條件一致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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