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1梯次 國貿業務丙級 學科

第59題

下列何種遲延交貨的原因,買賣雙方均不需負責?

題目

下列何種遲延交貨的原因,買賣雙方均不需負責?

  1. (1) 起因於賣方之故意或過失
  2. (2) 起因於第三者之故意或過失
  3. (3) 起因於買方之故意或過失
  4. (4) 起因於不可抗力事故

官方答案

(4) 起因於不可抗力事故

解析

遲延交貨的責任要看原因歸屬。若因不可抗力事故(如天災、戰爭、政府禁令、港口封閉等)致無法履行,屬契約的免責事由,依國際貿易慣例及契約中的不可抗力條款,買賣雙方均不負賠償責任。反之,起因於賣方故意或過失者,由賣方負責;起因於買方故意或過失者,由買方負責;起因於第三者的故意或過失,因賣方對其履行輔助人(製造商、運送人)須向買方負責,仍由賣方承擔。故選不可抗力。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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