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2梯次 喪禮服務乙級 學科
第48題
依據「骨灰( 骸) 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 確?
題目
依據「骨灰( 骸) 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 確?
- (1) 「骨灰( 骸) 存放設施使用權之使用期間」,可分為「彈性年限使用權」、「永久使用權」、及「固定年限使用權」三類
- (2) 所謂永久使用權,係指骨灰( 骸) 存放設施經營業者同意消費者永久供奉存放骨灰( 骸) 至該業者解散為止
- (3) 雙方約定為固定年限使用權者,如該設施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事變致喪失存放骨灰( 骸) 功能,而不能修復或修復顯有重大困難,契約視為終止
- (4) 買賣契約標的如指定至區排層號,係違反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即屬無效
官方答案
(3) 雙方約定為固定年限使用權者,如該設施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事變致喪失存放骨灰( 骸) 功能,而不能修復或修復顯有重大困難,契約視為終止
解析
依「骨灰(骸)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1條規定,固定年限使用權期間,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事變致設施喪失功能且不能修復或修復顯有重大困難,契約視為終止。選項1錯誤,使用期間僅分「永久使用權」與「固定年限使用權」二類,無彈性年限。選項2錯誤,永久使用權係指業者經營期間,非業者解散為止。選項4錯誤,指定區排層號屬應記載事項,非不得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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