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3梯次 喪禮服務乙級 學科
第20題
下列對限定繼承之敘述,以下何者有誤?A . 繼承人得限定以因繼承所得之遺產,償還被繼承 人之債務B . 繼承人有數人,其中一人主張限定之繼承時,其他繼承人視為同…
題目
下列對限定繼承之敘述,以下何者有誤?A . 繼承人得限定以因繼承所得之遺產,償還被繼承 人之債務B . 繼承人有數人,其中一人主張限定之繼承時,其他繼承人視為同為限定之繼承, 不得為概括繼承之表示C . 為限定之繼承者,其對於被繼承人之權利、義務,不因繼承而消滅 D . 為限定之繼承者,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起三個月內呈報法院
- (1) A B
- (2) B C
- (3) C D
- (4) B D
官方答案
(4) B D
解析
A、C 與民法第1154條相符:繼承人得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償還被繼承人之債務;限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權利、義務,不因繼承而消滅。B 的問題在於法條僅規定「其他繼承人視為同為限定之繼承」,並未明文「不得為概括繼承之表示」,屬題目自行添加的限制。D 的敘述不完整,限定繼承須於繼承開始時起三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並非只呈報法院即可。故有誤者為 B、D,選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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