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1梯次 喪禮服務乙級 學科

第25題

依醫療法施行細則第53 條,以下何者為非?

題目

依醫療法施行細則第53 條,以下何者為非?

  1. (1) 醫院對於就診途中死亡者,應參考原診治醫院、診所之病歷記載內容,不需再檢驗屍體,即可掣給死亡證明書
  2. (2) 無法取得死亡證明書者,可由所在地衛生所,掣給死亡證明書
  3. (3) 醫院對其診治之病人死亡者,應掣給死亡證明書
  4. (4) 診所對其診治之病人死亡者,應掣給死亡證明書

官方答案

(1) 醫院對於就診途中死亡者,應參考原診治醫院、診所之病歷記載內容,不需再檢驗屍體,即可掣給死亡證明書

解析

醫療法施行細則第53條規定:醫院對「其診治之病人」死亡始掣給死亡證明書;「就診途中死亡」非其診治,須檢驗屍體確認死因始得開具。選項1稱不需檢驗即可掣給錯誤。選項2無法取得時由衛生所開具、選項3醫院對其診治病人死亡掣給、選項4診所同義務,均符法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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