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3梯次 喪禮服務乙級 學科

第26題

依「殯葬管理條例第50 條第3 項之一定規模」規定,下列敘述何者不是殯葬服務業與消費 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應具備之要件?

題目

依「殯葬管理條例第50 條第3 項之一定規模」規定,下列敘述何者不是殯葬服務業與消費 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應具備之要件?

  1. (1) 須經營殯葬禮儀服務業務3 年以上。但本一定規模要件101 年7 月1 日修正前,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具一定規模,得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之公司,得不受限制
  2. (2) 財務狀況及獲利能力,應符合「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3000 萬元以上,且無累積虧損」及「最近3 年內平均稅後損益無虧損」等要件,其年度財務報表並經簽證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
  3. (3) 於其服務範圍所及之直轄市、縣 (市)均設置有專任禮儀服務人員
  4. (4) 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1 億元以上之公司,應於達到該額度1 年內,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並經聯合或法人會計師事務所執業之會計師審查簽證有效遵行

官方答案

(4) 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1 億元以上之公司,應於達到該額度1 年內,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並經聯合或法人會計師事務所執業之會計師審查簽證有效遵行

解析

依殯葬管理條例第50條第3項授權訂定的一定規模要件,主要包括:經營殯葬禮儀服務業務滿3年以上(101年7月1日修正前經備查者另有過渡規定)、財務狀況與獲利能力符合實收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且無累積虧損、最近3年平均稅後損益無虧損、年度財報經簽證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以及服務範圍所及之直轄市、縣(市)均設置專任禮儀服務人員。至於實收資本額達1億元以上公司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並經會計師審查簽證,屬對一定資本額業者的獨立管理規定,並非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的一定規模要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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