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3梯次 喪禮服務乙級 學科
第75題
下列敘述哪些不符內政部發布之「骨灰( 骸) 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 記載事項」?
題目
下列敘述哪些不符內政部發布之「骨灰( 骸) 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 記載事項」?
- (1) 為維持商品交易秩序,消費者購買之存放單位使用權禁止自由轉讓
- (2) 消費者發生繼承事實時,繼承人得向骨灰(骸)存放設施經營業者辦理過戶登記,但不得變更指定使用該骨灰(骸)存放單位之人
- (3) 骨灰( 骸) 存放單位使用權之取得,應以取得該單位土地或建物所有權為前提
- (4) 消費者在使用骨灰(骸)存放單位前,如同一骨灰(骸)存放設施內仍有空位時,消費者可向業者請求換位
官方答案
(1) 為維持商品交易秩序,消費者購買之存放單位使用權禁止自由轉讓、(2) 消費者發生繼承事實時,繼承人得向骨灰(骸)存放設施經營業者辦理過戶登記,但不得變更指定使用該骨灰(骸)存放單位之人、(3) 骨灰( 骸) 存放單位使用權之取得,應以取得該單位土地或建物所有權為前提
解析
依「骨灰(骸)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使用權得自由轉讓,不得記載禁止轉讓,故第1項不符;消費者發生繼承事實時,繼承人辦理過戶得變更指定使用人,故第2項「不得變更」不符;使用權之取得不得以取得該土地或建物所有權為前提,故第3項不符。第4項於使用前同一設施內仍有空位時得請求換位,屬應記載事項,符合規定。故選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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