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1梯次 喪禮服務乙級 學科
第28題
下列敘述何者不符殯葬管理條例規定?
題目
下列敘述何者不符殯葬管理條例規定?
- (1) 憲警人員依法處理意外事件死亡屍體程序完結後,未開立死亡證明書前,不得運送屍體
- (2) 殯葬禮儀服務業對於不明原因死亡之屍體,如未經家屬同意或鄰近公立殯儀館委託,自行運送屍體者,不得請求任何費用
- (3) 殯葬服務業不得提供或媒介非法殯葬設施供消費者使用
- (4) 殯葬服務業不得擅自進入醫院招攬業務
官方答案
(1) 憲警人員依法處理意外事件死亡屍體程序完結後,未開立死亡證明書前,不得運送屍體
解析
本題問「不符」殯葬管理條例之敘述。依條例精神,檢警、憲兵機關處理意外事件死亡屍體,於相驗等程序完結後,應即將屍體交還家屬或移送公立殯儀館,不得無故留置,法規重點在「程序完結即應交還、協助運送」,而非「未開立死亡證明書前不得運送」,故選項 1 之表述與條例規範不符。至於選項 2、3、4 均符合條例:不明原因死亡屍體未經家屬同意或公立殯儀館委託而由業者自行運送者不得請求費用;業者不得提供或媒介非法設施;亦不得擅自進入醫院招攬業務,皆為條例明文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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